“张继科”刷屏,要查清三件事
2024-11-05
如果是有拍摄并散布他人私密部位的隐私视频,有可能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。
根据我国《刑法》的规定,本法所称淫秽物品,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、影片、录像带、录音带、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。
北京中闻(长沙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,如果男女朋友之间未经对方同意,一方将双方交往期间拍摄的亲密视频、照片向他人进行传播,那该行为就侵犯另一方的隐私权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焦点二:征得同意还是偷拍?
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表示,此类事件中也涉及到隐私视频获取的方式。
在正常男女朋友关系中,如果仅仅拍摄对方的私密视频,并征得对方同意,并不构成违法犯罪。但如果未经得同意,而是采用偷拍的方式,一方面肯定侵犯了对方的隐私权,另一方面,还可能触犯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
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彭新林说,即使对方同意拍摄,任何人也不能散布,否则同样违法,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。
焦点三:牟利还是非牟利?
律师和学者指出,散布可以认定为淫秽物品的视频,其散布方式目的也是确定这种行为罪与非罪的重要因素。
北京中闻(长沙)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介绍,根据我国《刑法》中关于“制作、贩卖、淫秽物品罪”的规定,传播淫秽的书刊、影片、音像、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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